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
1.负责全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;
2.贯彻落实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;
3.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督促、检查和考核;
4.审定校务公开工作方案,听取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汇报;
5.决定校务公开新增内容、形式和范围;
6.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及监督办公室主要职责
1.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;
2.负责处理校务公开的日常事务,负责校务公开的综合协调;
3.负责对校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是否按时公开,公开的程序是否合法、规范,公开的项目是否齐全,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,师生员工反映的合理要求是否得到采纳。对未按规定开展校务公开的部门或单位,提出整改意见,督促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;
4.深入师生,开展调查研究,倾听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、建议和呼声,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,做好信息反馈工作。
学校行政领导履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职责
1.学校行政领导是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,每年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;
2.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;
3.学校发展规划、重大决策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;
4.把校务公开作为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内容;
5.在校园网建立网络版校务公开栏;
6.为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。
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职责
1.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、本单位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;
2.加强对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;
3.严格按照公开内容组织实施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公开工作,公开过程,公开结果;
4.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事项的上传、张贴、更新和日常维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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